
11/24(一)~11/28(五) 為本學期研究生論文計畫口試第二次申請期限,請預備論文計畫口試的研究生(含碩士生、博士生)於期限內向系辦提出申請。
舉行論文計畫口試時間為12/22(一)~1/9(五)。
*碩士生申請時請準備以下資料 :
1.碩士班-指導研究生同意書、碩專班-指導研究生同意書 (若已繳交,就無需重複繳交)、
2.論文計畫摘要表暨審查意見表、
3.計畫口試委員建議名單、
4.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核發之6小時(含)以上修課證明。(註)
*博士生申請時請準備以下資料 :
1.博士班-指導研究生同意書 (若已繳交,就無需重複繳交)、
2.論文計畫摘要表暨審查意見表、
3.計畫口試委員建議名單、
4.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核發之6小時(含)以上修課證明。(註)
計畫口試委員建議名單如果指導教授有建議指定的委員,請標註 "建議勾選" 或做標記提供主任勾選參考。
因現今疫情趨緩並無提高警戒限制,故不得申請線上口試。若因口試委員時間無法配合需要申請延期或線上口試(非全體線上),經指導教授同意後,個別專案請提出申請,表單洽系辦馬助教。
若無法在這個期限內進行口試者,請申請下學期研究生論文計畫口試,申請時間為請依照系行事曆為準 (原則上為每學期第5週及第12週提交論文計畫申請)。
(註)
114學年度第一 學期教務會議決議增列 : 為確保學術論文撰寫過程之合宜性與合法性,學生應於提出論文計畫口試前,完成並取得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核發之6小時(含)以上修課證明」,前開證明應於申請論文計畫口試時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