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】本系徵聘約用行政專員1名
本系徵聘約用行政專員1名
聘期及薪資:自115年8月1日起聘,依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相關規定辦理考核通過後續聘。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,以薪級第一級新臺幣42,145元起聘。享勞健保及勞退,年終工作獎金1.5個月,依到職月份比例計算。
名額:1名,性別不拘。
公告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6月5日
資格條件
-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(含)以上畢業學歷(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)。
-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不得任用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與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(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、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、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)、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、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。
- 熟諳電腦打字、文書處理能力(如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)。
- 品行端正、無不良紀錄且身心健康、具備服務熱忱及責任感,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,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。
- 能配合工作需求,適時加班或辦理假日招生考試、甄選或活動。
工作地點:本校自然科學教育學系(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)
工作項目:
- 辦理本系各學制(含境外生)之各項招生、甄選及新生報到等相關業務。
- 辦理本系師資培育生、公費生、獎學金等甄選及自然科學教學基本能力分級鑑定等相關業務。
- 辦理本系教學助理、學生助學金及急難救助申請審查等相關業務。
- 辦理本系業務之相關會議召開。
- 辦理本系專、兼任教師各項人事相關業務。
- 兼任本系秘書,管理本系線上公文登記桌及公文承辦業務。
- 彙辦及填報本系各項業務調查資料。
- 彈性協助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應備文件:
應備文件請於115年6月5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自然科學教育學系邱助教收(信封請註明應徵校務基金約用行政專員、應徵者姓名及電話),以郵戳為憑,逾期、證件不齊、無郵戳者,不予受理,且不接受補件。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,均不予退還,如需返還可附回郵信封。
報名表(本公告附件)另須於6月5日17:00前將電子檔以email寄至evelync@tea.ntue.edu.tw,信件主旨請寫「應徵校務基金約用行政專員_應徵者姓名」。
- 履歷表(含自傳及照片)(格式如附件)
-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)。
- 男性備役畢或無需服役証明。
-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、服務或離職證明書。
- 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(如附件)
聯絡及甄選方式:
- 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複審(未入選者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或函復),複審以面試為主(必要時另進行筆試)。
- 本校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2名,於正取人員棄權時,依序遞補,候補期間為5個月(自徵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)。
-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- 聯絡電話:02-27321104分機63803洽邱助教。